鋼琴調律時,調律扳子應該放在扳子柄大致位于豎直向上的位置,這樣扳子在轉動弦軸時,就不會對弦軸施加有害的向下壓力,避兔造成弦軸彎曲,弦軸孔松曠。在這種情形下,用哪只手持扳、采用什么樣的姿勢調律更合理、更科學,下面先就各種調律手法逐一做個分析。當調律師采用站立的姿勢,用右手控制調律扳手進行調律時,從調律扳子應該放置的方位來看,調律師便于掌握扳子,能夠很好地做到調律時只轉動弦軸,而不向下壓弦軸,從而保證了鋼琴調律的質量和音準的穩定。
但是,長時間站立,勢必容易造成身體疲勞,從而影響調律精度和質量,久而久之形成腰部等處肌肉損傷;鋼琴調律師采用坐勢,左手控制調律扳手進行調律時,為了便于用力和精確控制調律扳手,調律扳子柄就只能放置于類似鐘表時針1 0 ~1 1 點的位置,這點基本上能達到上述對于調律扳子位置的要求。在調律過程中,調律師要做到只能轉動弦軸,而不晃動弦軸,則需要日久天長的反復練習,只有這樣才能做到精確細微地調律。而且采用左手坐勢調律,在提升音高后回扳時,也就是降低音高時,調律扳手會對弦軸施加一定的向下的有害的壓力,但是左手坐姿調律最大的優點是:坐在椅子上,調律師能夠放松身體,保持體力,從而提高調律精度和質量。
歐洲的鋼琴調律師和國內部分鋼琴調律師都是采用的右手坐勢調律。這種手法調律,扳子柄只能朝向類似鐘表時針1 ~2 點的位置,個子小的甚至需要放置在3 點的位置,偏離扳子正確的方位較大。歐洲人個頭高大,坐在椅子上右手調律也能比較方便地控制調律扳手,但是右手坐勢調律在提升音高時勢必要向下壓弦軸,時間長了勢必會造成弦軸彎曲、弦軸孔松曠等問題。與歐洲人相比,亞洲人普遍個子矮小,用右手坐勢調律,操控調律扳手不是十分得力,尤其對于型號較大的鋼琴,調起來身體更加別扭,長時間工作會造成身體相關部分肌肉損傷;而且更容易造成弦軸彎曲,以致弦軸孔松曠。
結合各種鋼琴調律手法的特點和不足,同時考慮盡量減少疲勞、主動積極休息。本人認為應該采用左右手并用持扳,坐著和站立變換來進行鋼琴調律,更有利于保持體力,提高工作效率,保證調律精度和質量。這樣既避免了一只手臂長時間工作而造成肌肉勞損,同時避免了身體長時間以一種姿勢工作,容易疲勞、甚至肌肉損傷。
具體做法是這樣的:在進行鋼琴中音區調律時,調律師用右手控制調律扳手,采取站立的姿勢;調至高音區換成坐著,用左手控制調律扳手進行調;最后低音區又用右手持扳站立調律。這樣在整個鋼琴調律過程中,通過變換調律手法和身體姿勢,調律師積極主動地休息,從而保持良好的身體和精神狀況,保證了調律的精度和質量。而且在一些特殊的場合和情況下,同時使用左右手調律會更方便一些,而且效果會更好。例加我們經常會碰到用戶家因地方窄小,立式鋼琴右側緊貼墻放置,這時如果用右手持扳調最后的數個高音時,身體必然會受到右側墻壁的妨礙,既別扭又影響調律的精確度,此時如果改用左手持扳調律,便不存在上述問題。另外,用左手持扳調立式鋼琴最后幾個低音時,手臂和身體同樣會受鋼琴右側板妨礙,如果改用右手持扳調這幾個低音,則既順手又方便。
對于三角鋼琴的調律,應該采用右手持扳。平時三角鋼琴接觸少而且只能用左手持扳調音的人,很難保證調好三角鋼琴的音律,既使是能調,也會因右手持扳調律不熟練,必然會長時間擰來擰去,造成弦軸和弦軸孔損傷,導致鋼琴音準穩定性和壽命的降低;特別是遇到需要集中時間調試數臺鋼琴,像鋼琴廠里的調律師,每天都要調試數臺鋼琴,更應該采用雙手調律,經常換換手法和身體姿勢,使手臂和身體不至于因長時間、高強度工作而造成身體疲勞,肌肉損傷,從而也提高工作效率,保證調律精度和質量。
綜合上述原因,建議不應該片面地強調某種鋼琴調律手法的優勢,指責和過分夸大其他調律手法的缺陷,更不應該將它們絕對化和對立起來。作為一名技術工作者,應該有一個科學的態度,取長補短、因地制宜地選擇合乎自然規律的調律手法。唯有此,才能提高自身的技藝。一個技術全面的鋼琴調律師,應該具備左右手調律的能力,從而能夠面對各種情況應對自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