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市新店的王姓婦人,家中4個小孩都學鋼琴,小孩輪流練習,每天從早到晚彈琴聲不斷,樓上的鄰居認為琴聲是噪音報警,警方于是依社維法裁罰婦人2000元(新臺幣,下同)。
婦人認為警方沒實際測量音量,就憑檢舉人錄音光盤開罰,太過草率,但環保局表示,依法鋼琴、狗叫聲等,不是工廠擴音器這類的連續性噪音,不屬于環保局業務,警方只能依制造噪音妨害公眾安寧裁罰,婦人不服可向法院聲明異議。
社區管委會表示,4樓不時傳來的琴聲,吵得5、6樓住戶無法做事,去年底就曾反映,三方開會協調,訂出可彈琴的時段,沒想到今年3月,5樓住戶又指恐,4樓的小孩提早彈琴,未依規定時段練習,搜證后氣得報警,住在4樓的王姓婦人最后挨罰,但王姓婦人認為,警方沒有實際到場測量噪音值,就依搜證光盤開罰,實在太草率,以后誰還敢彈琴。
新北市環保局副局長王美文表示:(琴聲)這些都是不屬于噪音管制法,管制的一個對象,(警察)不需要會同我們(測噪音),因為它(琴聲)依據的是社會秩序維護法。
警方也表示,他們接獲鄰居多次檢舉,并且實際查訪,發現真的影響住戶、有妨害安寧事實,才依法開罰,如果王姓婦人不服,可向簡易庭聲明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