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琴調律作為一個行業,是由于社會的需要而逐漸發展起來的。尤其是1811年立式鋼琴的出現,是至今未被學者們充分認識的,又一具有重大意義的發展。因為立式鋼琴的出現,使傳統的平臺式(三角琴)鋼琴這一貴族上層家庭的寵物,放下它那華貴的身價,步入了尋常百姓家,進而逐漸成為教具,為鋼琴的廣泛傳播鋪就了廣闊的進程。鋼琴的廣泛普及和使用,其維修和調律就成為社會需求,帶有藝術性質的鋼琴調律行業便應運而生了。
1.技術的進步與發展
任何一種事務的發展都是從初級到高級,從簡約到繁復,又從繁復到簡約這樣循環往復的進步發展,鋼琴調律這一行業同樣如此。
由多種版本的音樂詞典所記載的鋼琴調律的生律程序即可知鋼琴調律的精確程度,隨生律程序的不斷改進,音準的精度越來越高。
《外國音樂詞典》、《音樂詞典》、《律學》等多種版本的文獻記述鋼琴調律時,都介紹了五度八度法、四度五度法、三五法等三種求證十二平均律的生律法。所謂生律法就是以哪種音程循環生律為程序,求證出一組平均律音高,再以此為基礎去求證整架琴的音高。
2.五度八度生律法
從五、八度法的程序中(從略)我們就可以看出:①這種方法要用16步才能完成;②其中由五度連續生律超出一個八度就需要以高八度音程轉位,到下屬五度,而八度音程為完全協和音程,小于0.5HZ(頻率)就不能覺察,故以此法生律,只能達到粗略的程度。
3.四、五度生律法
以四、五度生律法僅11步即可完成一組平均律。故19世紀末四、五度即已取代五、八度而為調律師們所普遍接受,使調律的精度和速度都得到大幅度提高。1917年美國調律師V·B·懷特先生所著的《鋼琴調律與相關技術》一書,列舉了四、五度生律法,其中生律程序11步,檢驗程序多達33步,這無疑是調律歷史文獻中最嚴密,精確度最高的生律法,它把鋼琴調律程序完善化的同時,也使鋼琴調律師行業的技術水平提升到了新的高度,鋼琴的音準也得以大幅度的提高。
4.三、六度生律法
1981年《樂器》第三期發表了筆者設計的三、六度生律法。這一方法是在懷特先生的四、五度生律三六度檢驗法的基礎上加以改進,使四、五度生律程序然后以三、六度檢驗的事后檢驗,改為三六、四五度同時進行,不僅達到提高調律精度的目的,也使工作效率得到提高。
這一新的生律程序從推出到現已27年。雖有不少年輕調律師們已初步掌握,其中優秀者已達到很高水準,但多數調律師并未掌握,特別資歷較深的調律師,由于已有較高的技術水準,不使也不必學習新的方法。此外三、六度生律既然是精益生律法,其不僅對音準要求很高,對調律中精細地用扳手的技巧有更高的要求,對于習慣使用四、五度生律的調律師自然有一定難度。三、六度的難,究其實質是精度高,如果以四、五度生律,嚴格按三、六度檢驗則更難以做到,而且效率不高。
鋼琴調律技術的發展,由五、八度到四、五度經歷了近半個世紀,至今仍有少數人在使用。可以預見從四、五度過渡到三、六度需要更長的時間,且只有在歐美、日等鋼琴強國的調律師認識并掌握了這種先進的方法,才能在全世界范圍推廣,那時中國的調律師們將更熱衷于向外國學習。文獻中還有三、五度生律法,掌握難度更大,使用的人更少。但是我們從中可以得知,既然三、五度可以運用,三、六度就更可以運用,而且與四、五度結合就更加容易掌握。 由上述詞典(其他詞典亦有記述內容完全相同,只是用詞不同)對拍的表述可以得知,拍的產生是一種物理現象。美國心理學家西肖爾經實驗得出結論:人的聽覺對聲音的高度的分辨能力,一般為3HZ,樂隊指揮有的能達到0.5HZ。若兩音以不同音程關系同時發出,則兩音之間頻率差的判斷能達到8HZ,且只能覺知其不和諧,并不能指出頻率的差值。但若以拍的多少來判斷則較為容易,且能計算出頻率的差值。由此可以得知,以聽拍來判斷同度的兩根以上的琴弦,或兩支樂器同時發出的音高,就可清楚地得知兩音是否準確,經過訓練的人還可以計算出頻率差值。應該說,此時的判斷已上升到對音準的理論認識,因為拍是物理現象。
聽覺對聲音的感覺是有條件的,其頻率范圍經常是16~HZ,低于16HZ為次聲,高于2000HZ為超聲,超出這個范圍,我們便不能聽到。同樣,以秒為單位,拍的次數聽覺感知也是有范圍的,經常1~3次拍/秒清晰可聞,但誤差稍大,4~7次最易聽辯,8~13次判斷誤差加大,超過15次則感覺不到拍,卻感覺是兩個不同音高的音(指同度)。低于1次拍的判斷誤差就會加大。精確的調律就是要準確地判斷拍的多少。因此調律是以精確把握拍的數量,即拍頻來判斷音準。所以我們說調律師對音準的認識已上升到了理性,不能準確判斷拍頻,則不能稱為調律師。
在調律實踐中,調四、五度應以三、六度檢驗才能精確,調四度不能出現拍(感覺有波動),在出現貓音(一種比喻)時。則表明三條弦仍相差0.5次左右的拍/秒。調八度若不以四五度或大三度、雙八度、雙八度加大三度等音程進行檢驗,就會有較大的誤差。
遺憾的是,由于多數人對音程要求不高,造成了能進行精確調律的人很少,會聽三、六度,會聽辨四、五,三、六度構成的主和弦、上屬和弦、下屬和弦,轉位三和弦的色彩的人就更少。
以調律為職業的調律師,應認識到,只會以四、五分平均律,簡單的調八度,而不會應用三、六度及其他音程進行檢驗,就不能說是優質的調律師,更談不上什么高級調律師。
所以出現不少調律師不會聽三、六度,并非其難以聽到,僅僅是習慣簡單的四、五度聽辨。掌握三、六度聽拍之難,本質不在于聽而在于扳手與聽拍的配合,使之能做精細的調整。一切技能都是學會易,學好難,學精就更難,達到藝術的程度就不是一般人所能達到的。
目前在調律師隊伍中,不少人尚達不到精的程度,有關機構和部門正醞釀組建高級調律師培訓班,以便提高行業整體素質。
業精于勤,勤者不僅要大量的實踐,還要下苦功夫學習相關理論。若想知其然,必知其所以然,沒有理論的實踐是盲目的實踐,理論指導下的實踐是理性的實踐,在實踐中豐富理論,再來指導實踐。這是業精的必由之途。